新加坡教育网

新加坡超过16未满18岁被虐待 将可在儿童青少年法令下受保护

2019-08-06 14:25    阅读量:2279

  随着留学生低龄化趋势的到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进入新加坡留学。新加坡教育网为你报道最新资讯:超过16岁但未满18岁的青少年,如果遭父母或看护者虐待,或疏于照料,往后可在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下受保护。遇上这样的情况,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有权介入支援,并可在不得已情况下,将青少年转送收容所或寄养家庭。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李智陞昨天在国会为儿童与青少年(修正)法案提出一读,法案旨在加强对受虐或被疏于照顾孩童的法律保护,以及进一步协助犯罪青少年改造和融入社会。

  目前,儿童与青少年法令(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s Act)保护16岁以下者。有鉴于超过16岁但未满18岁的少年可能不够成熟,也没有足够能力让自己免于受害,修正法案建议把法定保护年龄提高至18岁。法令的上一次修订是在2011年。


新加坡留学签证资料,新加坡教育网


  为更全面保护遭虐待的儿童及青少年,修正法案明确定义“情绪伤害”和“情绪或心理虐待”,让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人员接触这类案例时,能更及时地介入支援。“情绪或心理虐待”包括屡次羞辱孩童或威胁伤害他们;“情绪伤害”则指孩童的发展、行为及认知能力受严重损害。

  法案也建议,对于已接受法律保护,并不适合重返亲生家庭的儿童,寄养父母或儿童与少年收容所的负责人可申请强化关怀与保护令(Enhanced Care and Protection Order),在无需原生父母同意下,及时对孩童的教育、医疗或出国等安排做决定,详情待敲定。这项庭令可持续至青少年满21岁,目的是为他们提供长期且稳定的照料。

  新加坡儿童会总裁陈水成受访时说,很高兴看到这次法案修订,更明显地以孩童长期福祉为考量。

  “一般人以为17岁至18岁青少年已长大,其实不然。现今是除非特别申请,否则青少年超过16岁,就无法继续接受我们的援助。但一些从小来自问题家庭的孩子,可能需要较长期的支援。法定保护年龄若提高,有助弥补现有缺口。此外,年龄较大的青少年如果遭虐待,往往涉心理层面,明确定义心理虐待将更好地保护他们。”

  修订法案还建议,明年第一季起,让寄养父母拥有同亲生父母相同的育儿事假福利。也就是说,寄养孩子年满7岁前,每名寄养家长每年各可享六天有薪育儿事假;孩子年龄介于7岁至12岁,每年则各享有两天有薪育儿事假。

  在协助犯罪少年改造及重返社会方面,法案建议少年一旦顺利履行短期拘留、社区服务或缓刑监视等庭令,可不留案底。

  另外,涉及16岁以下少年的案件,现有条例让他们的身份受法律保护,修正法案拟议让他们的身份受终身保护,除非他们日后再犯罪。

  去新加坡留学的同学如若遇到了新加坡留学的优势、新加坡留学就业前景以及新加坡留学签证资料等问题都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哦!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90120 苏ICP备17009794号-33 版权所有:南京课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marler.cn

在线留学评估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出国留学时间
计划在国外完成
高中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大学
在读学校
在读年级
在读专业
拟读专业
外语成绩
TOEFL
  • TOEFL
  • IELTS
  • GRE
  • GMAT
  • AEIS
为了能够得到准确的评估结果,请您尽可能的将信息填写完整 提交评估 重新填写